关于2020年长兴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长兴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8月25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楼三楼会议室(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3、相关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安排
1、时间:8月29日(周六)
2、地点:长兴县委党校(长兴县党校路1号)
3、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2020年湖州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资格复审当天要服从工作人员测温、引导,避免人员聚集,全程须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间隔。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能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扫描“二维码”,如实填报《长兴县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申报表》。
3、国(境)外入境考生、国内重点地区考生、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提前向招考单位报告。
4、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如各级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五、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572-6256799
长兴县人民法院:0572-6228042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6040894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洪桥国土资源所:0572-6202227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李家巷国土资源所:0572-6202227
长兴县工业企业行业管理服务中心:0572-6022458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72-6671227
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0572-6026379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572-6757081
长兴县劳动监察大队:0572-6043427
长兴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572-6043427
长兴县乡镇(街道)机关:0572-6256251
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