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嘉兴市嘉善县公安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55名)

2020-08-14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浙江嘉兴市嘉善县公安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5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嘉善县委办公室、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嘉善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宣传工作岗位3人。
 
  (二)涉外窗口服务岗位2人。
 
  (三)计算机应用岗位3人。
 
  (四)大型车辆驾驶员1人。
 
  (五)交通协管岗位16人。
 
  (六)巡逻处突岗位一15人。
 
  (七)巡逻处突岗位二15人。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善县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标准执行,今后每年动态调整。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二)宣传、涉外窗口服务、计算机应用、交通协管、巡逻处突岗位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8月20日至2002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大型车辆驾驶员年龄45周岁以下 (1975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在嘉善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会村部旁)。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咨询电话:0573-84232122。
 
  5.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予以电话通知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岗位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岗位技能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的,自动淘汰。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数,按照1:1.5“四舍五入”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由嘉善县综治保安服务中心与编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参加岗位技能测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嘉善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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