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引才等专员公告(15名)

2020-08-1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引才等专员公告(15名)已公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8月17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引才等专员公告
 
  湖州南太湖新区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复成立的大湾区建设“四大新区”之一。新区以“两山”理念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南太湖建得更好”最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化、高端化、引领性,积极构建以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休闲旅游等为主的现代绿色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全国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长三角区域发展重要增长极、浙北高端产业集聚地、南太湖地区美丽宜居新城区。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引才等专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商专员10名(需长期在外驻点招商),引才专员2名,统计专员2名,城建专员1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6.招商专员每月有20天左右需驻点上海等地开展招商引才工作。
 
  (二)专业条件
 
  1.招商专员(引才专员):个性外向,沟通能力强,熟悉外语者优先;
 
  2.统计专员:熟悉统计工作或曾从事过相关工作;
 
  3.城建专员:文字功底好,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8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须提交以下材料至邮箱nthxqzp@vip.163.com。
 
  (1)《湖州南太湖新区招商引才专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后扫描)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如有学位证一并提供)复印件;
 
  (5)如有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
 
  (6)根据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视符合岗位条件人数情况组织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6时,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6比例的,视符合岗位条件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
 
  根据面试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经体检程序通过后才能录用。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将通过湖州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按照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另,招商专员外派驻点招商期间按每天给予一定补助],劳动合同与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签订 。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咨询电话:
 
  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7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湖州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zhr.com/Web/News/15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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