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近日,发生在杭州的“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引发舆论关注。前不久,某大学教授收到了来自某野生动物世界的一条短信,提示他的动物园年卡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将无法正常使用。该教授不同意接受人脸识别,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10月28日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当地法院目前已经决定正式受理此案。
“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主要是其触及到当下最敏感的隐私信息问题。商家不仅涉嫌违约,还有过度采集信息数据、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嫌疑,并令消费者担忧个人隐私信息数据保存和泄露风险。
此外,人脸识别技术还有被破解的风险,比如,丰巢智能快递柜的刷脸取件系统被小学生用打印照片破解;某大学人脸识别门禁被学生用教师照片骗过;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安全厂家展示用人工智能换脸技术,10秒钟即可生成3D人脸模型,轻松骗过人脸识别等,都在彰显人脸识别技术的可操控性。
需要注意的是,时下刷脸技术不仅用于身份验证,还有与部分应用提供的电子支付功能捆绑。这意味着一旦用户人脸信息泄露,就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显而易见,如果安全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话,人脸识别技术必然遭到广大用户的抵制,而无法广泛应用。
“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鲜明的意义,在于凸显了人脸识别现阶段的问题。由于规范化不足,商家采集用户敏感信息时很容易越界。加上信息数据的保管存在隐患、刷脸技术仍有风险漏洞等,均令公众难以充分信任人脸识别。因此,借助“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契机,司法机构应对商家的个人隐私信息采集行为予以界定,明确可采集的应用场景、使用范围、保管责任、违规处罚标准等,以避免商家随意越界采集、使用,敦促商家妥善保管用户隐私信息,对信息泄露采取终身追责。
同时,应看到用户对个人敏感信息的关切度。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应采取用户许可、授权原则,给予用户充分的自由选择权,要求商家提供多种验证、支付路径,并明示风险及后果,让用户在便捷与安全之间做出适宜的选择。
(《光明网》2019年11月4日 :《“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有助规范刷脸技术》 江德斌)
【综合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说进火车站时的身份认证,去超市购买物品付款时的刷脸支付等。人脸识别技术确实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很多惊喜,一方面,它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另一方面,是当今科技、时代进步的体现。但与此同时,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觉得,“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出现,可以让我们正视人脸识别技术,从而规范化发展。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我觉得,一方面,主要的是其触及到当下最敏感的隐私信息问题。确实还是存在大部分的人对人脸识别技术不放心、不信任,因为毕竟密码可以轻易换,但是我们的脸却不能换,人们害怕因为刷脸而泄露自己相关的信息,那可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损失,还会有人生安全方面的威胁;另一方面,这个案件的判处结果会影响到日后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范围,以及证明我们每个人是否有选择用与不用的权利,还是只能每个人都必须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我们不得不承认“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出现,也会带来一些影响。第一,这个案件给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深入的思考我们是不是已经被人脸识别技术“绑架” 了这一问题。确实,人脸识别技术正快速地渗透我们的生活,要正确使用;第二,给商家一个警告,不能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盲目使用刷脸技术,更不能肆无忌惮的收集、泄露从中获得的信息;第三,给技术研究员指明人脸识别技术完善的方向。后续的研发重点应该在如何防止信息泄露的问题上,从而更好的打消大家的顾虑。
“人脸识别第一案”,只是人脸识别技术诸多问题中的一个具体体现,我们要想让人脸识别技术更好的发展,还是要做出很多努力。首先,要加强对有人脸识别技术的平台进行监管,避免其对于个人用户隐私的滥用,并且司法机关要尽快出台有关人脸识别技术中涉及隐私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细则,让不法分子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其次,应该要尊重大家的选择,人脸识别技术要根据自身需求去开通使用,不能盲目开通,同时,任何企业都不能逼迫客户去使用,而要采取用户许可、授权原则,给予用户充分的自由选择权。最后,要在技术方面也要不断创新,避免出现人脸识别技术被破解的尴尬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