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宁波市象山县选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30名)已公布,注册及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2日9时-7月27日16时。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象山县2020年公开选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为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探索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着力打造德才兼备、勇于创新、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党政储备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人数、专业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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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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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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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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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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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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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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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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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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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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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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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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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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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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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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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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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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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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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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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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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行选聘指标调剂。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选聘指标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选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选聘指标调剂到其他职位,其中信息管理职位选聘指标调剂到综合管理(1)职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管理职位选聘指标调剂到综合管理(2)职位。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或本科阶段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毕业生;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
2.截止2020年7月22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
2.户籍不限。
三、选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选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2日9时-7月27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象山县2020年公开选聘党政储备人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选聘职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进行资格初审。
选聘职位条件中按类别设置专业条件的,其专业类别参考附件3。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学所学课程表并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28日9时-8月4日16时。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8月5日9时-8月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笔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因疫情及防控需要,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资格、考试成绩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省教育厅的发文或证书。所在省教育厅未正式发文或发放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和考生本人承诺书,录取时须提供省教育厅的发文或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选聘指标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选聘指标。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选聘条件的职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分为7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选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选聘指标3倍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的即为面试不合格。
(七)签约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选聘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按1:1的比例成绩相等,则全部进入签约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九)考核
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核。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一)录用
考生须在 2020年 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安排使用
(一)本次录用的党政储备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录用后身份为事业人员。
(二)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首次聘用期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正职待遇,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副职待遇,并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新录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开始12小时前,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签约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考核和公示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者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0574-89386372、89387516(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4-8938636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七)有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20/7/17/art_1229056720_1144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