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
2020年7月6日8:00 -- 7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对优秀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市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台州市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中国路桥网(http://www.luqiao.gov.cn)。
2、台州人才网 (http://www.tzrc.cn)。
3、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685686/index.html)。
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不能以前面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相关岗位。
3、户籍以2020年7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018、2019及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户籍仍保留在学校的可按生源地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流程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用微信扫描在线报名程序进行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应报名材料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公开招聘考试承诺书》(需下载签字后拍照上传,详见附件3)。报考疾病控制A及医学检验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报考疾病控制A及医学检验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报考疾病控制B岗位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
报名咨询电话:0576-89219312。
有关报名程序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台州华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576-88062325。
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日时段。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8:00 -- 7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资格审查、改报名
工作人员在2020年7月11日 -- 2020年7月14日对所有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考生可于2020年7月15日8:00登陆报名程序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5日8:00 --2020年7月16日17:00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再审。资格再审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8:00 -- 17:00。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8日8:00 -- 7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其实际招聘计划数,将在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发布平台上公布。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岗位调整公告后三天之内登录报名程序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试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
4.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8月3日起登录报名程序,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如因疫情防控需推迟考试,则变更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程序。
四、考试形式和时间及防疫防控要求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专业知识占9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1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申领台州“健康码”并截图保存笔试前近14天的健康码以备考试前检查用。“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及肺部CT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CT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此次组织考试的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指定网站。
五、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前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路桥区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其他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若招聘岗位出现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面试合格的,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为优先,如仍相同,则共同进入体检,若体检合格予以同时录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到公安办理户口簿中的服务处所变更手续。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者一年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否则延长转正定级。如果二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则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期满5年(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算在服务期内)才可流动到路桥区外。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八、咨询和监督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咨询电话:0576-89219312。
监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76-82520290。
本通告由路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