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15名)已公布,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至
2020年6月30日下午4:00止。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丽教人2020第2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教人〔2019〕65号)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6个单位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共15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教育人才,具体详见附件4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出生时间)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6月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4年6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79年6月9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为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
3.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根据教育部2020年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告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 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4:00止。已与丽水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的人员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资料
(1)应届毕业生为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综合成绩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
(2)其他人员为本人身份证、综合成绩证明、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名优骨干教师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丽水市内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需交《附件2:2020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汇总表》、《附件3:2020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和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报名资料电子稿压缩成单个文件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文件包命名方式为“×××(报考人姓名)报考+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资料(例如:张三报考丽水中学高中政治教师资料)。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当天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综合考核,主要为结构化面试、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考核,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 0578-2091237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8-2626030
附件: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