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丽水市青田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6名)已公布,报名办法: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6日9:00—17:0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上半年青田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人员交流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6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0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上半年青田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2020年上半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除外)。在青的上级机关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也可参加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
3.进入部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进入乡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满5年(含试用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事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任职期限等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9:00—17:00。
报名办法: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2020年上半年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需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将本人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奖励证书(文件)及选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jpg格式)上传至选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计划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
每个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笔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到各选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职位在笔试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前,由各选调单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公务员岗位根据总成绩按各职位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事业工作人员岗位根据总成绩按各职位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考察。考察对象通过县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
(六)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县组织人事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核查影响任用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各选调单位报到。
三、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选调;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去过湖北,吉林,黑龙江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满洲里市,广东广州市、深圳市和揭阳市,辽宁沈阳市等地或近28天内境外入青的考生应在血清抗体检测、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另行公告。
3.各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选调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稳妥有序,各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见〈计划表〉)。
4.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78-6819721
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6822270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6768257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6768192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8-6830062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