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招聘卫技人员公告(24名)已公布,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区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的公告
为了确保我区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才的储备,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洞计卫〔2012〕49号 )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拟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24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范围
1.全国各高校符合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2020届毕业生;
2.2019届及以前的历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23日,9:00-12: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相关荣誉或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不能到达现场的,可采取网络报名,于11月29日前将报名所需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相关荣誉或资格、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投递到指定邮箱(522576219@qq.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公告中的要求,对投递简历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
(三)组织考核
1.组织面试。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考察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仪表举止、表达、沟通能力等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报考护理专业人员面试需采用面谈和技术操作相结合,面谈和技术操作成绩占比为4:6。
2.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实行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如遇成绩相同的,需另行加试。其中,护理专业成绩相同的,以技术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护理技术操作成绩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4.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协议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按其报考专业选择岗位,与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其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自动放弃及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其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由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宜聘用的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及其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五、相关规定
1.聘用人员由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分配到专业对口相关科室及院区,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服务年限按照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规定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档案调至协议书上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在2020年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及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