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17名)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19年11月15日16:30为止。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4:30,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办公室(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277号5楼)。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衢州市衢江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二)
为贯彻落实区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区委“1136”发展战略体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形成“创新驱动、人才引领”的生动局面,支撑和保障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衢江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计划
本次引进衢江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9名,具体岗位、计划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衢江区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另有衢江区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共8名,具体岗位、计划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衢江区卫健系统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
二、引进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的范围和对象
1.纳入《衢江区高层次人才目录》的高层次人才;
2.紧缺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3.急需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国内“双一流”院校(含原“211”或“985”院校,不含独立二级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国外知名高校毕业并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等同国内硕研学历、学位的人员;
4.列入衢江区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国内“双一流”院校(含原“211”或“985”院校,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外知名高校毕业并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等同国内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5.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的人员。
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并已取得与引进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紧缺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55周岁及以下;紧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急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2019年11月15日止;
6.户籍或生源地、性别不限。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人事信息”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570-3838728。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16:30为止。报名人员可把报名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359670400@qq.com);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4:30,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办公室(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277号5楼)。
3.报名材料:
(1)《2019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
(2)应聘者的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专业水平的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回复邮件为准。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择期举行网上报名对象的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
(二)择优遴选
1.根据报名人员就读高校、学历学位、专业素养、业绩阅历、等综合素质进行资格比选,择优确定参加面谈对象,面谈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现场面谈或网络远程面谈,不限定谈话形式、时长、内容。综合考量资格比选和面谈情况,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谈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谈和专家评审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3.“项目建设管理”岗位,根据入围评审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招聘单位、岗位要求、计划数等。每位入围评审对象可选报2家意向性的单位。
4.面谈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5.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专家评审
1.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入围评审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项目建设管理”岗位需进行双向选择。评审对象在可选单位范围内选定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在具体单位的招聘计划数内,按专家评审成绩从高到低,首轮从第一志愿中确定体检对象;首轮过后尚有空缺的,第二轮在剩余对象的第二志愿确定;第二轮过后尚有空缺的,按专家评审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征求符合条件考生的意见,达成意向的列为体检对象,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专家评审成绩最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3.根据资格比选、面谈、专家评审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家评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衢江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人才津贴、奖励政策:对全职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人才,分别给予:①紧缺的55岁及以下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45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安家补助20万元,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②急需的45岁及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岁及以下的“双一流”院校(含原“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③35岁及以下的“双一流”院校(含原“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1万元。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