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3名)

2019-10-2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浙江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3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10月29日9时— 17时,笔试时间为11月9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9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级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市级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人数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28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3.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10月29日9时— 17时
  地点:温州市人才大厦(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2楼
  报考人员登陆温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报个人信息,携带报名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后,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10月30日到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11月6日9时—11月9日9时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9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2. 经批准,选调单位可以笔试、面试单独命题,单独命题情况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前3天,向选调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告知事项
  1.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5.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陆查询。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