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丽水市级机关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52名)

2019-07-15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浙江丽水市级机关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5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9时—下午16时。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2︰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丽水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有关规定,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
  本次遴选(选调)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在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统称遴选(选调)单位〕共推出52个职位。
  二、遴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遴选(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在丽的中央、省机关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以参加遴选(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遴选(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涉及工作经历、任职期限等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具体的遴选(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可以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2019年丽水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集中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丽水市欣苑街500号)。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2019年丽水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每个遴选(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对取消遴选(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7月2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丽水市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遴选(选调)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面试一般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遴选(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遴选(选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面试题型、面试要求、面试时间等有其他要求的,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遴选(选调)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遴选(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遴选(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在本次公开遴选(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或遴选(选调)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在遴选(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丽水区号为0578)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处:2098776、2098775
  附件:
  丽水市公务员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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