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绍兴市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公告(17名)

2019-07-1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浙江绍兴市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公告(17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8:30-7月22日17:30(非工作时间除外)在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县城振兴街55号)二楼职介科受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关于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补充规定》(磐人社〔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计划招用编外人员17名,其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名。
  具体招用的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用计划表和资格审查办法,或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8:30-7月22日17:30(非工作时间除外)在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县城振兴街55号)二楼职介科受理。招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其中,招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的,核减相应招用岗位。核减的岗位不再组织报名。
  报名过程中,招用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所有岗位报名总人数超过51人的,将组织笔试工作,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足51人的,不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须知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条件填写《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依据并盖章,相应社保缴费情况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实。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程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时事、党史国情、磐安县情、法律法规、财经、管理和公文写作等。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90%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三)面试程序
  开展笔试的,根据各招用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不开展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最后一个名额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程序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已参加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视同本次体检合格。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或跨岗位调剂。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五)公示招用程序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用单位将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按招用有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 截止到2019年7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除外)。
  2. 本次招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3. 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299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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