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考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告

2019-07-0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浙江省考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事项通告
  根据2019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定于6月30日—7月5日组织入围体检考生进行体检。市本级机关体检工作具体安排详见体检通知(附件2),集合具体时间地点将于体检开始前一天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温州市/面试体检考察栏目页公布。各县(市、区)体检工作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不再另行向考生发放体检通知书。
  请考试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1),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需现金支付,请考生带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体检前请保持通讯畅通(以注册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为准)。
  附件:1.2019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2.2019年温州市市本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温州市公务员局
  2019年6月27日
  附件1
  2019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须知
  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向当地组织部门报告并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
  二、体检标准: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其他职位按公告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现金支付),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带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女性受检者不要穿连裤袜。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八、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九、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十、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三、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待体检全部完成后,招录机关将按照招考公告规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并及时上网公布。
  附件2
  2019年温州市市本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通知
  各位入围体检的考生:
  根据2019年温州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定于2019年7月2日、7月5日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附后)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
  二、体检标准: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其他职位按公告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表其中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带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九、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十、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十一、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二、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三、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四、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待体检全部完成后,招录机关将按照招考公告规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并及时上网公布。
  市本级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表

报考职位

体检集中时间

体检集中地点

市本级党政机关考生(除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考生)

7月2日

上午7:00

体检前一天再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告

市本级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考生

7月5日

上午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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