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考嘉兴海宁市人民警察、人武干部职位资格复审通知

2019-06-14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浙江省考嘉兴海宁市人民警察、人武干部职位资格复审通知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公布2019年海宁市公安局人民警察、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k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2019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海宁市公安局人民警察、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入围体(技)能测评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体(技)能测评前,招录机关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501号8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3),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技)能测评。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体(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者,请来电或来人告知(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107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287861,13967333220)。
  2.体(技)能测评结束后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按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人民警察职位入围面试人员请于6月19日(9:00—15:00)到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号楼底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人武专干职位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6)。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9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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