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武装部招用民兵教练员公告(2名)已发布,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磐安县人民武装部招用民兵教练员
岗位:人武部教练员:2名(合同制)
工作内容:
1.民兵军事训练教学;
2.人武部机关各科室日常工作。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
2.年龄20周岁(1999年2月28日前出生)-30周岁(1989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高中以上学历男性退役军人,具备一定的军事组训能力、文字功底和计算机网络及通信设备维护技能;
4.热爱武装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军队规章制度;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和形象气质好。
不得招录情况: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有其他失信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招录要求的。
相关待遇:
1.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3000元;
2.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年收入5-6万元(含年终奖和五险一金);
3.正式录用后统一配发制式四季全套服装;
4.享有短期学习培训、深造锻炼等机会;
5.因公外出学习、出差、执行任务,按军队财务管理标准报销餐饮住宿、差旅等费用;
6.除值班和执行紧急任务外,双休日和节假日均安排休息,并享受带薪休假;
7.不包食宿。
聘用流程:
1.报名: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磐安县人民武装部2楼政治工作科(磐安县花月路268号)
联系人:夏宇昂
联系电话:0579-84664686
2.聘用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转业证)、学历证书,报名当天携带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下步专业考试(人武部自行组织):教学法(轻武器射击组织实施)、电脑操作(文字录入、制表)、文笔写作、体能(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遴选1:5的比例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考官随机提问,看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和沟通表达能力;
5.体检:面试入围者自费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6.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相关规定执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7.录用: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者,试用期3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每年组织日常表现,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年度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专业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考试计分方法另行通知,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