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它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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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 | 1 |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加强现金支票、银行支票、发票等有价证券的管理,不得签发远期、空头支票,不得租借银行账户,对所签发的支票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办理手续。 3、认真审核现金、银行收付原始凭证及其他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4、对每笔经济业务,要及时地按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定期及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每月月底完成银行对账工作,编制银行对账单并对未达账项做出说明及做好后继跟踪工作,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5、加强现金管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及时将现金送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 6、妥善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现金支票、银行支票、发票等有价证券。防火防盗,保证资金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向会计主管人员汇报,如有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7、编制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日报、月报、年报。负责分析、查对及催收各种往来账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1、具备会计、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有会计初级称职者优先。 2、具有2年以上的出纳工作实践经验,掌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具有现金管理方面的知识。 3、了解《会计法》,熟悉财务制度。熟练掌握填具发票、收据,点钞、识别真假币等技术,具有一定的电脑办公操作水平,熟练使用相关财务软件及开票系统。 4、工作认真仔细,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
全国 | 35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