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西安、武汉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第5号)

2018-03-06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8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西安、武汉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5号)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西安、武汉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第5号)
  为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和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赴西安、武汉、南昌三市举办丽水市综合性人才专场招聘会的通知》(丽人社〔2018〕17号)文件要求,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赴西安、武汉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是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丽水市公路管理局是丽水市交通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是丽水市公路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三)“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lishui.gov.cn/);丽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lsjtj.gov.cn/ );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1.西安招聘会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9点至中午11点)
  报名地点:西安人才市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
  西安招聘会报名截止后,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不再赴武汉招聘会招聘;无人报名或经考试无合格人员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岗位,列入武汉招聘会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告。
  2.武汉招聘会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上午9点至中午11点)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报考人员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奖荣誉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荣誉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考试
  现场报名截止后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综合面谈比选和面试方式。
  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工作经历、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8-209123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578-2990058、13957069769(吴老师)
  丽水市公路管理局:
  0578-2686069、13884354638(胡老师)
  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
  0578-2352760、13957082588(陈老师)
  原标题:2018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赴西安、武汉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8年第5号)
  点击下载>>>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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