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拟录公示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相关招聘公告规定,经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的3名拟录用人员公示如下(见附件)
(注: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招录的陈圆圆因有孕在身,体检未完成,暂缓录用)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6日到9月12日止,共7天。
4.反映问题联系单位及电话:
县环保局 0573-86168233
县文体局 0573-8603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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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