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2月21日《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20日到4月28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师范大学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政编码:321004
原标题:浙江师范大学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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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