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浙江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4-1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7春季浙江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春季浙江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规,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平湖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备《教师法》等法规规定的学历要求。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简称“国考”),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具有平湖户籍或工作关系在平湖(需人事档案在平湖)。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平湖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凡符合条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均要在网上申报,到现场确认。
  二、受理申请对象。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平湖市教育局受理对象为户籍或工作关系(人事档案)在平湖市的申请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受嘉兴市教育局委托,同时代为受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集体统一申请,也可以回到户籍所在地申请。
  三、网上报名。
  根据嘉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网报计划,确定平湖市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5日开始至6月26日结束。申请人必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时间:6月1日——6月10日,每天上午8:00——9:30,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2寸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照相同),空腹,自行到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办公室办理体检事项,申领《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适用于申请高中、中职、初中、小学教师资格)或《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以上二表简称《体格检查表》),按照表上的说明要求进行填写表格,按规定地方用胶水黏贴2寸照片,盖上教师资格体检专用章,听从医生指导,有序规范地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直接支付给医院。平湖校区应届毕业申请人员体格检查,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人民医院进行检查。体检一周后,及时到医院领回《体格检查表》及化验单。体检如有不合格项目,可以向医院书面申请复检,申请复检最多一次,复检费按医院规定支付给医院。复检时间为6月16日--6月17日二天 ,每天上午8:00——9:30,复检者到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不能申请教师资格。《体格检查表》、化验报告单与其他的申请材料,在现场确认时一起递交认定机构。各位申请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医院、规定的项目和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反对弄虚作假,严禁体检舞弊,如有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思想品德鉴定。
  申请人在网报后,下载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按表中的说明,由申请人填写好第1-3栏,第4-11栏由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地乡镇街道(办公室)鉴定填写。表中的“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栏填写为:XXX教师资格XXX学科(例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语文学科),要与网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的信息一致。表格中最后一栏务必请鉴定填写人签名,盖公章。
  六、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6月26日开始至6月27日结束。每天的8:30-11:30和13:30-17:00,逾期恕不再受理。确认地点:平湖市东湖大道38号,平湖市教育局。申请人按时到现场确认,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确认,逾期不再确认,视为放弃。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七、现场递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从申请人报名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然后再复印到A3纸上,正反面复印,签署姓名并贴上2寸照片,一式两份,全部递交。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按鉴定表上的要求填写并盖红章。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或者《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
  4.本人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或在平湖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书(证明书须盖所在单位的主管局或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公章,需红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8.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相一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递交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以上材料1-3递交原件,4-9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一件复印一张纸,不要合并复印)
  10.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无边框。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底版相同,照片背面写清楚单位及姓名。
  八、认定结果反馈。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反馈时间大约在7月初,在平湖教育网上进行公示。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可以在嘉兴教育网上查询。
  九、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发放证书时间:7月上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起通过快递渠道邮寄给申请人。嘉兴学院平湖校区学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学校统一领取,再由学校分发。
  十、其他
  建议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前,请仔细阅读此《公告》及平湖市教育网首页-→部门机构-→师资管理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关于2017年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的说明,然后按照要求,一步一步地操作,准确网报,准确选择确认机构,牢记注册账号、登录密码和网上报名号,并且按要求准备好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为了方便联系,邀请申请人加入“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 146160430。
  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0573-85236021,办公地点在平湖市教育局8507办公室。
  原标题:平湖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点击下载>>>
  平湖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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