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绍兴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绍兴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绍兴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绍兴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诸暨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人,其中:
  (一)司法助理员3名;
  (二)财会工作人员1名;
  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时,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二、选调范围
  (一)司法助理员:原(户)籍为诸暨市,现在诸暨市外工作的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含监狱系统司法警察)。
  (二)财会工作人员:原(户)籍为诸暨市,现在诸暨市外工作的行政机关部门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报名对象须经现工作单位书面证明同意。
  除上述条件外,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男性,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为司法行政干部或司法警察,并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或司法警察工作满三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以2016年5月16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计算);
  公开选调财会工作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以2016年5月16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计算;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初选评价、面试、分值确定、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诸暨市司法局政工科(诸暨市高湖路63号)。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在诸暨市司法行政网下载,网址:http://www.zjzjsf.gov.cn/);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联系方式);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获奖情况、论文、调研文章发表情况证明;
  (8)正面二寸免冠照一张。
  (二)初选评价。以书面审核的方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入围面试,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值确定。设置加分项目,对符合条件者的荣誉、学历、调研文章发表和获奖情况等因素设置分值,在面试得分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面试成绩及加分项目均会在诸暨市司法行政网公示。面试成绩和加分项目两项得分之和为选调总分。
  (五)考察。依照选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体检。按选调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后在诸暨人才(人事)网及诸暨市司法行政网公示7天。
  (八)调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自通知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五个月内未能到调入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5-87251919
  附件:2016年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诸暨市司法局
  附件:
  2016年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招考单位名称

招考职位

招考人数

性别要求

学历

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招考对象

所需专业要求

诸暨市司法局

司法助理员

3

男性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1981-05-16 以后出生

原(户)籍为诸暨市,现在诸暨市外工作的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含监狱系统司法警察),工作三年以上

专业不限

财会工作

人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原(户)籍为诸暨市,现在诸暨市外工作的行政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三年以上

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审计学、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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