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2016-04-05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嘉兴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嘉兴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嘉兴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因长安市场监管分局档案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档案整理岗位(女性适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待人热情,踏实肯干,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熟悉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能胜任本职工作。
  2. 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户籍,年龄18至40周岁(1975年4月11日至1998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安市场监管分局(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路669号办公楼102室),咨询电话:87411002、87659058。
  四、招聘录用办法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与相关证件复件一并提交)。
  (二)考试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1、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2、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jhngs.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3-87289105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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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意见

复审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其它承诺事项):

承诺人签字:

                     
  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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