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宁波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学员放弃资格复审及递补人员名单的公告
2015年宁波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学员资格复审将于11月4日进行,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2015年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公告规定,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均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告如下:
| 放弃人员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递补人员 |
准考证号 |
| 潘攀挺 |
1103330200708 |
象山县公安局人民警察1 |
戴海嘉 |
1103330200707 |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