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村官考试:2013年永康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4-06-06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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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永康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拓宽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渠道,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金华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3]6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表2013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面向村官)

 

二、招聘对象

参加永康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永康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三、报名的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四楼。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3年永康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报考费40元。

4、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所招聘职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时,到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四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由实绩考核、笔试和面试三部分构成。

1、实绩考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实行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考核评价主要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任职情况等进行量化计分。实绩考核评价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考核评价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 ,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实绩考核占10%计算初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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