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国土资源系统招考专业补充说明

2013-06-0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桐庐县国土资源系统招考专业补充说明


  一、桐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国土监察”职位:


  原专业要求: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


  现补充调整为: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二、桐庐县国土资源所“国土管理”职位


  原专业要求: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


  现补充调整为: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以上两个职位其他条件不变。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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