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水市莲都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3-03-16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丽水市莲都区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丽组通[2013]12号)精神,决定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丽水市莲都区2013年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45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2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5名(A岗位17名,B岗位8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对象
  1.择优选聘。
  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2.公开选聘。
  具有丽水市范围内常住户籍(以2013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丽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历届、应届毕业生。丽水学院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A岗位要求中共党员,B岗位不限;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选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办法和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211、985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汇总,省内高校由团省委负责汇总。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根据丽水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由丽水市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面谈、体检和考核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二)公开选聘。
  1、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至5月3日17:00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在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被择优聘用的可继续参加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至5月6日。
  丽水市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5月7日24:00前进行改报。
  3、缴费确认。
  时间:4月27日9:00—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可于6月10日起登陆指定网站查询。
  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5、资格复审。
  时间:6月21日。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丽青路25号五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A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由丽水市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6月21日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丽水市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7、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丽水市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8、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丽水市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出聘用通知书。拟聘用对象收到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丽水市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则上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事项
  1.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 本次公开选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ldrsj.liandu.gov.cn/);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报考咨询电话: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2271792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78057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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