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聘专任教师

2011-02-2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是1999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并于2004年11月被教育部确认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浙江师范大学西校区,依托浙江师范大学办学优势,根据浙江省经济发展需求,结合地方的发展特色设置专业,加强应用型专业建设。学院拥有一支高职称、高学历、高素质、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专兼职教师500余人。学院下设商学分院、法学分院、文学分院、艺体分院、理学分院、工学分院等6个分院,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35个专业,在校生近10000人。
    学 院坚持“行以求知,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理论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相结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强素质、广适应”的培养模式。实行文理渗透、学科交叉,允许学生跨专业自主选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走产学研结合的校企合作道路,合作开设人才培养 特色班,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
    学院弘扬“知行合一,自强不息”的行知精神,坚持以特色质量求生存、创新机制谋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具有较高水平、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学院。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1名专任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能胜任所应聘学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3.熟悉所应聘学科的前沿领域,能开展所在学科专业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考证等活动;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编号
编制
专业要求
(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
需求人数
学历及职称要求
备 注
144
教师
财政学(税法及税务筹划)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45
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
1
博士
2—3年企业电子商务运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46
教师
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1
博士
3—5年企业市场营销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47
教师
金融学(银行、证券投资)
1
硕士及以上
 
148
教师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1
博士
3—5年企业外贸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49
教师
会计学(审计方向)
1
硕士及以上且副高级及以上
3—5年会计、审计工作经验(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优先
150
教师
法学(诉讼法或国际(司)法)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51
教师
写作
1
博士
 
152
教师
英语(翻译方向)
1
硕士及以上
 
153
教师
艺术设计动画方向、设计理论
1
硕士及以上
动画方向有工作经历优先。
154
教师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方向
1
硕士及以上
有实际工作经历优先。
155
教师
艺术设计园林景观方向
1
硕士及以上
有实际工作经历优先。
156
教师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1
硕士及以上
有设计公司工作经历优先。
157
教师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
1
博士
 
158
教师
环境科学
1
博士
具有丰富的环境工程制图及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工艺调试等相关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59
教师
天然药物化学/生物化工/发酵工程
1
博士
在食品加工、生物制药、检验检疫等领域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60
教师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PLC、机电传动与控制)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61
教师
机械工程(数控加工、CAD/CAM)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62
教师
通信工程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63
教师
信号处理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64
教师
网络工程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165
教师
物流工程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166
教师
汽车服务工程
1
博士
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167
教师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行社)
2
硕士及以上
 
168
教师
社会工作
2
硕士及以上
 
169
教师
日语
2
硕士及以上
 
170
教师
广告学
2
硕士及以上且副高级及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专任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常年招聘,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2011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由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行知学院人事部门受理应聘申请。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填写后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或自制的个人简历(需将《专任教师需求计划》中的岗位编号在简历中注明),硕士学历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
    3.根据应聘人员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作品)进行评审。
    应聘教授及以上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一般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待遇
    我院2011年招聘的专任教师为聘用合同制身份,享受人事代理人员相关待遇。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办(邮编:321004)
    电话:+86-579-82291386
    联系人:龚老师
    E-mail: gyc0323@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办(邮编:321004)
    电话:+86-579-82282441
    联系人:吴老师、杨老师
    E-mail: rczp@zjnu.cn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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