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10-12-25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旅游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旅游局。2010年11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位于钱塘江畔,设有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外语系、艺术系、烹饪系、工商管理系、社科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系(部、院),25个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度我院有13个部门拟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包括教学人员27名,党政管理和辅导员岗位15名。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本科、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4日后出生),博士或中级职称人员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人员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人员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其中对于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从宽掌握,较为优秀或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应届毕业生应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针对教师岗位、党政管理和辅导员岗位按不同程序和办法进行招聘。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org,“报考公告/事业单位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cms/jcms_files/jcms1/web1/site,“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 www.tourzj.edu.cn,“人才招聘”模块)。
其中,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教师岗位的报名和考试
教师岗位招聘实施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由各用人部门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报名。应聘者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模块,进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应聘岗位,并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代表性论文论著、课题任务书、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确定各岗位合格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以及有关安排事项,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3、考试。考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针对一般性教学岗位、学院确定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采取不同考试办法。对于少数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业绩突出的特殊人才,如本人要求,经学院研究后,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聘用,不再组织考试。
(1)一般教学岗位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能力及综合知识能力等;面试主要为试讲,考察应聘者语言组织能力、专业能力等。根据笔试30%,面试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2)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
对学院确定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形式为试讲或答辩。
(三)党政管理和辅导员岗位的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应聘党政管理岗位的人员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名,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于2011年2月28日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办法。应聘者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模块,进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应聘岗位,并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代表性论文论著、课题任务书、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学院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准考证号和考试相关安排事项。合格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将按规定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项考试总分均为100分。学历教务员、辅导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他党政管理岗位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党政管理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1月7日上午,辅导员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3月4日上午。具体安排将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党政管理岗位面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1月10日上午;辅导员岗位面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3月7日上午。具体安排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入围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修订后)执行,由学院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对于党政管理和辅导员岗位,学院一般安排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并作为对其业务能力考核的主要依据。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
学院确认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见学院网站)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旅游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的“一定工作相关经历”为与招聘岗位类似工作经历,同时应不少于6个月时间,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或类似证明。
3、教师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4、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等情况进行认定。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人: 王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2838079
学院主页:www.tourzj.edu.cn
附件: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计划一览表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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