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法律常识习题精选及解析(18)

2010-06-2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1.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终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B.继续审理,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C.中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
  D.继续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2.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3.2005年4月5日,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的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使乘坐在非法营运车辆上的孕妇乙重伤,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乙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C.提起刑事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D.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及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甲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5.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答案及解析

  1.A【解析】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非一般的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这种冲突关系不是民事意义上的关系,甲的受伤,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

  2.D【解析】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涉及犯罪行为,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而行政诉讼与刑事司法没有关系,不以刑事案件的审结为前提,所以无须中止或终止行政案件审理,因此ABC说法均错误。

  3.B【解析】本题中争议土地的权属状态尚不确定,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条所说的“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的状态,不适用该条的规定,不以复议前置为前提,所以C错误。对于省林业局的裁决行为,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所以AD错误。

  4.B【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致乙受重伤,乙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5.C【解析】《行诉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药品监管局未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即作出处罚决定,属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无效,所以C正确,A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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