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各位观众、朋友们、同志们: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在义寺山金矿五坑特大CO中毒事故中不幸去世的职工表示沉痛哀悼,对在事故中中毒的职工和各位死难者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
2001年3月7日,三门峡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五坑发生了一起严重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触目惊心的矿难、逝者家属的惨痛,狠狠敲击着我们的神经,同时也在警醒我们: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这起特大中毒事故虽然发生在义寺山金矿五坑,但是从对事故原因的调查情况看,它的发生却不是偶然的,在事故发生、救援处理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执法不严格、监管不到位,是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许多地方和部门官僚主义严重,对安全生产的三令五申仅仅停留在发文件、开会议上,企业自然更是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关法律严禁转包矿山开采经营权,而义寺山金矿五坑就是一家经过层层转包的非法矿井,其现任经营者陕西省山阳工程处甚至没有法人资格。由于无证开采,最终酿成惨祸。
其次,一些企业主利欲熏心,对职工的生命麻木不仁。义寺山金矿五坑的巷道长年失修,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然而矿主为了一己之私,不投入任何安全资金,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终于引发恶性事故。这些矿主无疑是矿难的帮凶。
再次,企业没有切实的应急预案,矿工不具备危机自救能力。义寺山金矿五坑遭遇突发事故时,企业和矿工不能科学救援,由于盲目施救,从而导致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
分析原因我们不难发现,此次中毒事故的发生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为了抓好安全生产,防止悲剧重演,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其一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实行安全监管的领导负责制,加强对生产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关闭整顿非法小矿井的工作力度。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查处。
其二要建立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要确保安全资金到位,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建立长效的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其三要建立企业应急预案,普及科学自救常识。要制定切实地应急措施, 培训、提高职工的危机自救能力,从而有条不紊地处理突发事故,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通过这起特大中毒事件,我们一定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一定能够抓好安全生产,防止悲剧重演,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