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2010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教职工。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开发区共有文海实验学校等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4名教职工,除开发区学正幼儿园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余6所中小学校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招考计划》(附件一,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2010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09届毕业生)。《计划》中“在职教师”指浙江省内户籍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浙江省内户籍的在职教师;执行园长岗位户籍不限。《计划》中“社会人员”指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职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
6、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在职教师需具有浙江省内户籍且在省内从事教学工作;执行园长岗位户籍不限。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文化馆1楼(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路与六号大街交叉口东北处)。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二《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进行现场报名。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调整报名
报名结束后,根据杭州市有关统一安排,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并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page]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杭州市有关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同时,在笔试上线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按照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6910334
附件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招考计划.xls
附件二: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二: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普 通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
1 |
《就业协议书》原件 |
2 |
《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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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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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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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师范类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非全国重点大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材料毕业研究生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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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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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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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 |
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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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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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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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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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通话、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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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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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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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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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人员 |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