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6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昨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
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突出职责重点;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管理体制,调整和规范各级政府的事权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机构调整,很多公务员都关心单位人员编制变动。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是这次机构改革的硬性要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办主任陈小恩说。
按照中央要求,严格控制机构数量,机构限额不得突破,对在机构限额外自行设立的行政机构,要予以调整归并,纳入机构限额;对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按照“还政予政”的要求逐步清理规范。
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现有行政编制总数不得突破,加强人员编制的余缺调剂,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职能调整,对人员编制动态管理。
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对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予以消化处理。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将在三季度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