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福建省莆田市市长张国胜于4月8日上午跳楼身亡。据了解,张国胜是从市政府办公楼跳楼的,目前跳楼的具体原因尚不明确。截至发稿时,尚无法确定张国胜此前是否受到纪检部门调查。
一句话就已经把新闻基本事实说清了:莆田市市长张国胜从市政府办公楼跳楼身亡。跳楼原因尚不明确,可人们首先想到的死因是,跳楼官员是不是违法乱纪、贪污腐败了,否则,记者得知这个新闻线索,不会千方百计地探求张国胜此前是否受到纪检部门调查。“受到纪检部门调查”从而引发官员跳楼身亡看似是最合理的解释,本身却充满了不合理。
“受到纪检部门调查”之所以被认为是合理的解释源于思维惯性,张国胜是掌管一个城市的“一把手”,依据“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的真理,是贪污腐败的高发区,官员一旦出事,对官员的道德怀疑几乎成为公众的一种集体无意识。另外纵观官员自杀的新闻,“畏罪自杀”只是原因之一,并不是所有的官员之死都“畏罪”。今年开年以来,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屡屡出现在公众面前,1月13日,河南省邓州市建设局墙改办主任刘云峰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跳楼自杀”;1月18日凌晨,陕西省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冯某从勉县医院住院部7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县级官员从该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坠楼身亡;1月30日晚,浙江省温州市发改委主任黄河参加公务招待,发觉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月5日凌晨5时许,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从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一路某大院某幢8楼其住宅跳楼身亡。经初步调查了解,刘本人近期以来身体一直不好,严重失眠。
人们一听说官员自杀,就会条件反射般地想到其死肯定与腐败有关,当自杀原因尚未查明时,人们宁愿相信他们是“畏罪自杀”。2009年12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从2009年2月起已有13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选择自杀的10人中,死亡原因不明的尚有3人。剩下7人中有4人确定是因为“非腐败”原因选择自杀。事实上,不少自杀官员生前政绩斐然,口碑良好。公安刑警们调查官员跳楼身亡会从另一个角度,他们首先会判断是他杀还是自杀,排除他杀以后,就无所谓出于什么原因自杀了,这样就事论事比较客观。
我总觉得,官员自杀是一种极其不明智的行为。近日,“2009中国人幸福指数调查报告”发布。报告显示在“职业与行业”的分类幸福感调查这一项,公务员的幸福感排名第一,调查数据显示,公务员在家庭、婚姻方面的幸福感体验尤其显著,有着那么幸福的生活何苦要自寻短见呢?“畏罪自杀”更是不可理喻,贪官被判死刑的寥寥无几,不用急着自我了断,人们还更愿意看到把贪腐事件调查清楚,难说还能牵扯出更多、更大的违法官员。要真是一个清官去自杀就更不值得了,本来还可以有个体面的葬礼,在公众有罪怀疑的背景下,无论怎么解释别人也会在背后指指戳戳。要是张国胜是意外事件,事发政府办公楼,那可谓因公牺牲,可以追认为烈士了。
总之,在张国胜坠楼原因尚未明确时充满了各种可能性,公众和媒体大可不必先入为主地去推断人家是否受到纪检部门调查,毕竟死者为大,还是应该给予逝者必要的尊重。更为重要的是,对于这样级别的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公众是非常关注死因的,希望福建方面要保障公众知情权,让官员的死因成为坊间传言,信息公布不充分不及时将重挫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