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5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12月24日,省政府在杭州召开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各市分管市长、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主要领导及省直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陈加元副省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和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迫切要求,对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以赴,稳中求快,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陈加元副省长就做好这项工作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抓好落实。要把实施工作作为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专门班子,组织得力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实施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稳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稳慎的态度,坚持先入轨、后完善,注意处理好多个方面的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的进行。三是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熟悉和掌握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核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结构比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四是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力争明年3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的报批工作,三季度全省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社保厅厅长乐益民同志在会上发言,就《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问题作了详细的政策说明。会议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委办主任陈小恩主持。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11月20日经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