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11-3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险信用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机构工作。

  (三)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公共信息服务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政策和劳动力市场规划;组织建立、健全全市就业服务体系;制订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境内外劳动力在本市的就业工作及其相关服务机构的资格审查;组织、承办境内、外劳务输出。 

  (五)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综合管理、指导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负责管理全市以技能培训为主的各类职业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及有关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和核发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

  (六)综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协调、指导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及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的相关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实施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国家、省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七)宏观管理企业工资工作,拟订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总量调控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制订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拟订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办法和固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研究制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八)受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九)制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制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制订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市、区统筹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方案;负责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制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一)制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的标准;负责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二)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有关信息和预测报告。

  (十三)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业务技术合作工作。

  (十四)指导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jwz.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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