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解释”本身并不难,但要使自己的解释达到预期效果,就需要一定的原则和技巧了。
一、解释的态度应端正考生在解释时,不能因为考官要求你解释的问题太简单而表现得不耐烦或自傲,很多时候,考官并不是真的不懂或没听清,他们也不是想搞清楚你到底懂多少。考官要求考生解释某一问题,往往考察的就是考生会不会解释。考生也不能因为自己被误解或自己的回答被怀疑,需要自己作出解释,而感到委屈和不满。考生在解释时必须态度诚恳,用带着情感的语言来说明问题。
二、应适时收尾当解释难以奏效时,考生不必着急。如果考官已经做了某个判断,考生往往很难改变他的观点,这时转移话题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而考生如抓住这个问题不放,非要让考官明白,那就可能弄僵与考官的关系。
三、有理有据解释其实就是阐明考生的论点和论据。在你确凿的证据和一定的逻辑推理的支持下,考官将很容易接受考生的解释。
四、实事求是解释时若真实情况难以直言,请考生不要寻找借口、强词夺理,更不能巧言令色、凭空编造。该解释的,就讲明客观原因,表明自己态度;不该解释的,就不要乱加说明。考生若有不便直说的或不愿在考场表露的情况,可以向考官说明并请求他们的谅解。
五、承担责任当考生被要求解释自己过去工作中的失误或某些不足时,若仅仅说明事情的经过而回避自己的责任,那就不明智了。想通过自己的解释获得考官的信任和谅解,考生最好勇于承担责任。请放心,对此考官不会只注意“错误是谁造成的”,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谁承担的责任并作了怎样的解释”。在自己承担责任时,要就事论事,将责任严格限定于所解释的事情上,不要随意扩大。有的考生误以为自己承担的责任越大,就越表明自己态度很诚恳,这种误解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问题则只需要承认自己的失误或不懂就可以了,不必解释。比如考生迟到了五分钟,除非有确实的理由,否则不要解释,诚恳地向考官道歉就可以了。
六、间接解释即以第三者的角度去解释,包括自己原单位领导或大学老师的评价、奖状证书等书面材料、媒体资讯等等。引用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解释将增强自己解释的客观性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