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材料三:”实属必然“:瓮安事件沉甸甸的警示
种种信息表明,6·28瓮安事件正向理性和稳定的方向发展:事件本身已经平息,各种权威信息也已迅速公开,真相正一步步揭示;同时,有关部门的深刻反思和对主政官员的问责,也已雷厉风行地进行。
面对这起群体性突发事件,当地党政部门正视社会矛盾的态度和清醒认识,令人印象深刻。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迟早都会发生“,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基于对这起事件的清醒认识,当地在依法追究参与打砸烧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问责了一些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相关官员,瓮安县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政委和局长等均已被免职。同样,信息的及时公开,听取各种意见的座谈会的举行,遗体鉴定的公众参与等,这些合法而理性的举措,使得这起事件渐呈平息之态势。
防范类似的群体性事件,关键在平时。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能站稳中立的裁判者立场,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公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基本权利,建立起公众对政府的忠诚和信赖;同时,司法也要把政府和公众个人摆在平等的地位上,力避出现公民求告无门的境况。否则,如果平时的一些小事处理不好、处理不公,无数的小事,在无数群众之间口口相传,最终就会酿成影响当地社会整体稳定的大事。
分析:瓮安县相关官员被问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修复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裂痕。但是,即便从瓮安县本身,这起事件所表现出来的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方面的遗留问题也需要尽快调查解决,而从更大的意义上看,显然不能仅仅满足于一个具体事件的平息,更应该举一反三,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的革新,完善公民权利保护,使权力切实受到监督和制约,防范此类事件在异时异地重演。
材料四:瓮安事件与官员问责:执政理念开始变化
6月28日,贵州瓮安县一名中学女生怀疑被奸杀,引发逾万民众围攻县委及县政府,放火焚烧公安局大楼;之后,瓮安事件的图像很快就传遍了互联网。
三四天过去,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亲赴瓮安实地调查之后,指出事件的深层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一句话,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县政府行政不力、不公,人民群众积怨过深。石宗源为此先后三次向瓮安人民道歉。更令人意外的是,瓮安事件首先得到处理的不是参与骚乱的民众,而是当地主要官员,原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和政委都撤销了职务,后来连州委书记也被连带免职。
这种发生群体事件首先问责官员的做法,乃是第一次。考虑到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迅速做了批示,有理由认为最高当局对地方政府的最初说法并不认同,要求查清引发事件的深层原因。瓮安事件的处理结果,表明中国执政党的治理理念开始发生变化。
分析:长期以来,”稳定压倒一切“是各级政府执政的最高信条,缺乏监督导致各级官员的执政行为越来越简单粗暴,而过去上级甚至中央政府为了维护政府的统一权威和形象,通常硬着头皮顶住不肯认错,这就导致本来只是一个基层政府官员的责任,被连带放大到整个政府的责任。如今,中央政府已经开始明白不能再被”绑架“,对地方官员再不有效问责,民众迟早会对中央政府问责。”查明深层原因“的潜台词,即是查明每一级地方官员的责任。